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中共龙游县委党校 | 教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哲学类、心理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社会学类、公共管理类 |
二、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爱岗敬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仅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视同对待。
(二)年龄和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报名对象户籍不限。
(三)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主要待遇
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
(一)正式聘用后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应聘的,正式聘用前须自行处理好原任职单位的离职手续。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中共龙游县委党校会同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可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龙游县事业单位或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截止2024年8月30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不明之处由中共龙游县委党校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附件:2024年龙游县事业单位招引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中共龙游县委党校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