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各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共105名。具体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一)面向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除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年1月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亦可报考。
(二)户籍要求为“衢州市”的岗位,面向衢州市户籍或生源地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此部分岗位下列对象亦可报考:
1.应聘人员的配偶为衢州市户籍的;
2.应聘人员或其配偶目前在衢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并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的;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身体条件、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四)学历及专业有关要求
1.岗位所需的学历取得时间有关要求:
(1)在2022年8月2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可以报考;
(2)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报考,但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3)在资格复审前能取得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
2.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能在学信网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五)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8月2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报考者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要求以报考时户口所在地为准,工作经历(经验)、养老保险缴纳年限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8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
招聘过程的后续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公布,不再另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等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发布的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要求。
(二)报名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7月29日9:00-8月2日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必要时可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0-3838728。
(3)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
(4)注意事项
①报名入口:登录系统选择“其他社会考试”。
②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报考者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③报考者属低保户的,请在报名平台的“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低保”,并在8月6日24: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liuyaru2019@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8月8日9: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区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570-3838728。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8月1日12:00-8月3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2年8月4日12:00-8月8日12: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5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招聘需求人数。核减核销的招聘需求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报名情况,可转为同一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中的其他招聘岗位。
(2)招聘岗位核销的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可在自核减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