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衢江区教师招聘65名公告
2018-06-10 10:25
【导读】2018年衢江区教师招聘65名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考试qq群:219193724
备考推荐:
为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人员暂行办法》(区委办发〔2008〕70号)、《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衢区人劳公〔2008〕106号)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8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㈡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双一流”大学及原“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户籍不限。
户籍以2018年6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㈢具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应的。
暂未取得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符的学段和学科;
2.“双一流”大学及原“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艺术教育等专业的2018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学科。
上述条件的对象若被聘用,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㈣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的学历。
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㈤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满3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16日)全日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江区实验小学(乘26、36、66、533路公交车直达,乘16、526路公交车信安大道站下车往北步行10分钟)。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2018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二吋彩照1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⑵毕业证书。报名时高校尚未核发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以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硬性要求的人员可不提供。
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⑸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⑹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为方便工作人员统计,请报考考生将电子报名表(附件4)填写完整于现场报名前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内。
4.报考费用: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报名时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用100元。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考生,并退还交纳的考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前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准考证,按规定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并贴上与报名时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公告。自行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笔试
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开考(若高中历史报名人数不足1:3,则按1:2的比例开考),报考人数不足1:3的学科(高中历史不足1:2),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核减和核销的招聘计划,在符合开考比例1:3的前提下,转增为中小学语文岗位的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及转增情况予以公布。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法等公共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教育局统一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学科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计划核减核增后达10人及以上的学科,按1:2确定面试对象,其他学科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数达到25人及以上的学科分组进行面试。为确保分组面试的合理性,分组根据笔试成绩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修正后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平均分÷该组参加面试考生平均分=(全部参加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参加面试考生数)÷(该组参加面试考生得分之和÷该组参加面试考生数)。
修正系数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除钢琴外,其他所需器材考生自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公告。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排前)。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数,计划数1-3人的按计划数加1人;计划数4-5人的按计划数加2人;计划数6-9人的按计划数加3人;计划数10人及以上的按计划数加5人确定体检人数。入围参加体检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如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不足数加1的人数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不宜聘用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成绩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原因取消的,不再递补。
新聘用教师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见习期和试用期),2018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或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见习期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聘用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未满5年的不得申请调到区外或外系统,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区内调动或参加选聘。
四、其它事项
1.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3)、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
2.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2018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并按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再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在报名时将所须的材料复印件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委托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说明)→教师资格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证书)→省优、校优证明→其他材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报考人员。
3.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5.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核减[核销]招聘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6.本公告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570-3838580。
附件:
![]() | 1、2018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
![]() | 2、2018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
![]() | 3、衢江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docx |
![]() | 4、2018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电子报名表(样表).xlsx |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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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图
责任编辑: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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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0 10:32
2018年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82名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0时—6月22日24时,考试时间:6月30日
教师招聘考试日程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22日
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
教师招聘考试qq群:21919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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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2名,其中普通高中3名、初中32名、小学47名,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测量评价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生源地(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户籍报名。
5.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详见《瓯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学科(工作)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1. 报考中小学学科岗位须具有对应学段或高学段中小学教师资格,选报的学科岗位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等专业可报考社会学科岗位)。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须取得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非瓯海区户籍属瓯海区中小学人事代理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人员在网络报名时需上传相关证明的照片或扫描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4. 招考专业的审查按《瓯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18年6月19日。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网址:http://rsks.ouhai.gov.cn/(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一) 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8年6月20日0时—6月22日24时
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内容。
(二) 资格初审
时间:2018年6月23日0时— 6月23日24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6月24日0时—6月24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同一学科岗位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ohedu.net)网站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18年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区教育局523办公室(地址:瓯海行政中心8号楼)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
(五)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6月28日9时— 6月30日9时。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 笔 试
笔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其中:语文、英语学科为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二)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 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3(按四舍五入计算)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者均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2) 报考教育测量评价岗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2. 组织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相关学科(工作)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三) 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瓯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附件3),满分100分。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入围技能测试考生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试课(面试)
1. 试课人员的确定:
(1)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的考生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确定参加试课人员,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参加试课人员。
所有成绩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
(2) 报考其他学科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入围试课人员。
(3) 报考教育测量评价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 试课
报考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的入围试课人员,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试课。入围试课的人员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3. 面试
报考教育测量评价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4. 试课(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试课(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 计算总成绩
1. 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学科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试课成绩×30%;其他学科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2. 教育测量评价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体检
1. 入围体检人员的确定:
(1) 中小学教师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试课、技能测试、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答辩形式,成绩高者入围)。
(2) 教育测量评价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则分别按面试、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人员,另行加试,加试采用答辩形式,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通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2. 体检
体检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六、中小学教师择定岗位
1. 根据本次招聘学科岗位计划数,按照核准的各学校进人计划,结合各学科需求,于择岗前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相应的学校岗位。
2. 对体检合格人员采用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择定岗位,为体现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凡招聘学科岗位计划数在2个及以上的,分学科择定拟聘用学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摇号择岗(除妊娠期不能确定体检结论外)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七、考察
对已确定岗位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参照2018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将取消招聘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2. 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单位)签订五年服务期(含试用期)合同,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要求流动。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在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8月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九、其他规定
1.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规范程序,严明纪律,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3.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 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户籍不限,年龄条件要求为1988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招聘岗位,可放宽至1983年6月19日及以后出生。
6. 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成功后才能完成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18年 6月 20日—6月22日期间内注册并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时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报考岗位为准。
7.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 港澳、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相关人员注册报名时需上传该认证书。
9.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与个人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10. 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公布,请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11.本公告由瓯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88598287 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88525171
附件:(暂未公布)
1. 附件1:瓯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学科岗位和要求一览表.xls
2. 附件2:瓯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3. 附件3:瓯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要求.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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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宗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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