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求,经市编委办批准,江山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江山市殡仪馆(公墓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二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爱民,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殡仪服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团结协作;
4.年龄18-35周岁,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对于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退役军人、共产党员给予奖励性加分政策(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2分;退役军人加2分;共产党员加2分。以上加分项中不同项目可进行叠加,最高加6分)。
6.具有国家承认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江山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9年10月3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2019年江山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2日(8:30-1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江山市殡仪馆304办公室。
4.需携带的材料:《2019年江山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工作年限单位证明(附件3)或养老金缴纳证明;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军人、共产党员需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才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命题作文,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和考生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励性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奖励性成绩。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指定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后待遇参照江山市编外用工工资报酬相关规定执行。
江山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28日
附件1:
江山市殡仪馆(公墓所)招聘计划和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 | 用人单位 | 数量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所学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公墓管理员 | 江山市殡仪馆 (公墓所) | 1 | 不限 | 18-35周岁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必须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
2 | 第三公墓管理员 | 江山市殡仪馆 (公墓所) | 1 | 不限 | 18-35周岁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必须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