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山市公开选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关于印发〈江山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江卫党〔2023〕37号)精神,决定公开选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等基本要求
选调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 |
所学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江山市虎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全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儿保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儿童保健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口腔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口腔医学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
检验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
||
药剂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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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双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临床科室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
药剂科 |
1 |
大专及以上 |
45周岁以下 |
药学 |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医共体各分院(乡镇、中心卫生院)在岗在编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截至报名日止在本市医共体各分院在岗在编工作满5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其中,一类单位包括廿八都、保安、大桥、塘源口、张村等分院放宽至在岗在编工作满3年以上(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
3.年龄45周岁以下为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卫健局组织人事科(725办公室)。
3、报名时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寸照1张、工作年限证明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单位出具),获卫生专业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公布,本人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实际选调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