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现委托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6名,录用后派往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基本条件
1.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良好身心条件;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能力、工作经验等,符合岗位要求;
3.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政府编外及国有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作无效报名,取消考试资格;
6.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1月16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6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16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起至2月1日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南三街5号三楼305办公室。
3.联系人:黎女士,咨询电话:0570-4033398。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近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驾驶证(驾驶员岗)、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入围考试。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笔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销)招聘计划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技能测试(驾驶员岗)
驾驶员岗原则上不进行笔试,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确定进入技能测试的名单。若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10(含10人)及以上的,需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笔试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进入技能测试,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技能测试内容为驾驶技能,具体项目由考官现场确定。驾驶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3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确定的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分数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总成绩为笔试/技能测试(驾驶员岗)+面试的成绩,驾驶员岗技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及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拟录用人员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未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派往江山市峡英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三、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