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一寸免冠近照3张。
3.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4.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缴费采用刷卡支付方式)。贫困家庭考生提供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可免除其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1.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市教育局办公楼大厅领取(仙霞中路36号)。
2.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招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考计划将相应核减。核减指标数届时将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ls.com)和衢州市教育局网站(www.qzedu.net)向社会公告。
(四)笔试
1.本次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类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类公共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
2.笔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5天内公布。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教师岗位以学科课堂教学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其中英语教师加试口语;舞蹈、美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衢州中专机械教师岗位、市工程技术学校工业机器人、汽车营销、烹饪教师岗位加试实践操作能力;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创客教师岗位以说课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加试机器人、科技模型等创意智造操作能力。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衢州高级中学美术教师、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实践学校创客教师岗位加试占60%,其他岗位加试项目占4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的命题、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4.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七)考核
考核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以下几种情况作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