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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关于2020年1月公开选调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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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用人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组织部同意,我单位决定自行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团结协作;愿意履行义务,廉洁奉公;身体健康;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录用、聘用未满2年的;

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

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

(二)具体的职位资格条件:

1、具有衢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2、江山市外报考人员需满足当地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须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参加本次选调。

3、年龄不限。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江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9办公室。

3、需携带的材料:报名表1份(附件自行下载填写,经现编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与复印件,二寸免冠近照1张,江山市外服务未满5年报考人员需提供当地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证明。

4、职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

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报名。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办公室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江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9办公室。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1月17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9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测试、面试。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实际选调职位数,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察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组织进行,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用人单位选调岗位的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选调人员,并在江山市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使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0-4031917。

江山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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