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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教育系统2023年招聘31名教师和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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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不限。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1.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中职园艺教师岗位的普通话等级暂不作要求,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考财务岗位的,不作普通话等级要求。

(四)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教师岗位的,要求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符合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相应教师岗位,但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予以延长,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报考男幼儿教师岗位,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但学段学科是“幼儿园”以外的人员;

(2)报考中职园艺教师岗位的人员;

(3)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4)2023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5)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报考财务岗位的,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

(五)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专业要求见附件1。

(六)学历要求:

1.在2023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中小学教师和财务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年9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编外教师(即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和中小学储备员额教师,下同),不作相应学位要求。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本科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研究生须在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学历学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3.第二学士学位生的学历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七)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21年9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编外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及以后出生)。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现为衢江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http://www.qjq.gov.cn/col/col1229074857/index.html?number=A17A04)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7日9:00至5月5日17:00。

2.报名地址:https://www.ecloudexam.com/website/ecloudform/230418145842

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于我区在编岗位与编外岗位(包括编外教师和编外财务辅助)的招考同步进行,在同时符合在编岗位和编外岗位报考条件的情况下,选报在编教师岗位的可以兼报同一学科的编外教师岗位,选报在编财务岗位的可以兼报编外财务辅助岗位。选报在编岗位的,才可以兼报编外岗位,反之无法兼报。

有意兼报的报名者(以下简称“兼报者”),请在“报考岗位类别”中选择“在编岗位”,然后在“是否兼报编外岗位”栏选择“是”,最后选择意向中的在编岗位,无需(报名系统中也不支持)再选择兼报的编外岗位,但无对应同类条件编外岗位的兼报意见无效。无意兼报的报名者请在“是否兼报编外岗位”栏选择“否”。

因两个类别的招考在同一报名系统中同时报名,并同期组织笔试、面试,且兼报者成绩两边有效,请在报名时慎重选择所报岗位的类别(在编岗位或编外岗位)。我区编外岗位招考的公告已同步在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发布,需要兼报者请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3.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4月28日12:00-5月6日12: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者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时间内或不能全部完成,报考人员宜尽早确定选报岗位,以免错失改报机会。

4.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3年4月29日12:00-5月6日17: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报考需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属低保户的报名者需在5月5日17: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报名确认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5月6日12: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5.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对少数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数将相应核减直至核销,核减的计划视其他岗位用人需求情况,并结合报名情况予以转增。是否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及计划转增意见,由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并对计划的核减、核销、转增情况予以公布。

(2)招聘计划数核销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自核销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5月11日-5月12日。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名者及时登录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参加笔试。如时间安排有更改,将通过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或报名平台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教师岗位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财务岗位分为《专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含公共知识和写作)》两个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教育局会同衢江区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四)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师范类应届生证明(附件2,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5月25日,具体名单、时间、地点以衢江区政府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栏和报名系统通知为准,请及时查看。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于5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其中幼儿教师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财务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岗位内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名次在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并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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