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开化县事业单位对高层次紧缺人才的需求,切实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关于印发贯彻<关于大力实施“钱江源英才计划”的意见>二十四个配套实施办法及操作细则的通知》(开人才〔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事业单位参加在浙江农林大学校园内举办的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专场招聘会,计划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性别 |
学历要求 |
所学专业要求 |
计划数 |
开化县金保信息管理中心(人才“蓄水池”) |
农业与农村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茶学、园艺学、作物学、农艺与种业、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农业管理、农村发展、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科学与工程、中药学等 |
15 |
林业资源 |
林学、林木遗传育种、林业、森林保护学、森林培育、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植物学、森林经理学、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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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农林经济管理、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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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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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律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马克思主义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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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层次人才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二、招聘范围
面向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多指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身体条件可以胜任工作强度,如果特殊身体情况应致电招考单位咨询)。;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开化县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和相关高校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11月2日(周四)13:30-16:00,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活动中心。
考虑到高校管理需要,非现场报名所在高校的毕业生参加现场报名时,请事先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指考生需要本人亲自去招考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一般现场报名需要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等等招考简章指定的材料)的方式进行。有报名意向的可选择报名点,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并到招聘现场递交应聘材料,即可完成报名。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所就读大学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各类等级(资格)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业成绩表、各类获奖和荣誉证书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水平的证书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
4.报名要求(请考生严格执行本要求报名):要求如实填写、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因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试考核对象。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将通过“综合素质考评+面试”的方式确定签约对象。
1.综合素质考评:招聘单位根据对符合条件应聘人员的基层适应能力、职业规划以及学历层次、学业成绩、社会实践、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技能特长、荣誉获奖等因素,结合所在学校对综合表现的评价或推荐意见,进行综合素质考评,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综合素质考评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评内容见附件2。
2.面试:着重考查应聘人员的表达能力、性格特质、基层发展潜能和专业素养。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具体时间、地点短信或电话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签约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评分×40%+面试分×60%,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签约资格。
(五)体检、考察
完成签约对象入围体检,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