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有关要求详见《计划表》,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7月1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学历及专业、执业范围有关要求
1.在2023年7月11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下列情况,也可报考: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学历(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能在学信网验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4.执业注册范围需与报考岗位相符。
(五)下列对象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为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在岗人员,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报考。
3.定向培养对象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衢江区定向培养毕业生,不得报考)。
4.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不得报考。
6.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本次招聘涉及的证书取得等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年7月11日。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经验)。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资格比选、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11日17:00为止。报名人员可咨询具体招聘单位,报名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于报名时间内发到指定邮箱,招聘单位咨询方式及邮箱: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朱燕丽,联系电话13004688668,zjqzeyrsk@163.com;衢江区中医院医共体:方鸿,联系电话15505706316,邮箱1409706156@qq.com;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吴婷,联系电话18857008056,邮箱1454768559@qq.com。
2.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的附件《需同时上传手写签字的照片与电子版文档》(上传手写签字表及电子版、电子照片)、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各类证明、证件提供原件照片。
(三)资格比选
根据符合条件报考对象的政治面貌、学历层次、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稳岗潜质等要素量化计分。
若报名人数较多,资格比选有困难,需在面试环节之前增加笔试环节,如需增加该环节,将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
资格比选(笔试)结束后,依比选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满1:3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资格比选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